在省內戶外媒體投放海南宣傳廣告-單一來源采購方式論證公示
單一來源 公告
來源: 海南宗融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0-06-05 14:58:38 瀏覽次數:
一、項目名稱:在省內戶外媒體投放海南宣傳廣告-單一來源采購方式論證公示
二、項目編號:
三、公告性質:其他
四、企業類別:其它
五、項目所在地區:省中心
六、詳細內容:
單一來源采購方式論證公示
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
項目名稱:在省內戶外媒體投放海南宣傳廣告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在省內戶外媒體投放海南宣傳廣告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金額:100萬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本次投放將覆蓋全省范圍戶外T牌、環島高速公路天橋、海南高鐵站燈箱廣告三大宣傳渠道,形成覆蓋海南全省的宣傳矩陣。采購人擬借助戶外T牌、環島高速公路天橋、海南高鐵站燈箱廣告三大宣傳渠道展示海南特色旅游產品消費場景,倡導、刺激海南旅游,刺激拉動旅游消費。
資源一:廣鐵集團文化廣告總公司系廣鐵集團公司管內所有站場、建筑(構筑)物、橋(隧)涵廣告業務唯一經營單位。授權湖南立即溝通傳媒與技術有限公司經營廣鐵集團管內各站燈箱廣告媒體,湖南立即溝通傳媒與技術有限公司現授權海南聚廣傳媒有限公司代理海南環島高鐵站燈箱媒體資源廣告發布權。海南聚廣傳媒有限公司授予海南譽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廣告資源獨家代理單位。
資源二:環島高速天橋廣告由海南高速公路廣告有限公司管理,戶外T牌廣告資源由海南高速公路廣告有限公司授權海南譽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為獨家代理。
資源三:天橋廣告牌相關廣告資源由海南高速公路廣告有限公司與海南中信投傳媒產業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合同,海南中信投傳媒產業集團有限公司授權海南譽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為獨家代理單位。
因此海南譽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在該項目獲取途徑上具有唯一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和《海南省省級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瓊財采〔2018〕91號)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建議以單一來源方式向海南譽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進行采購。
具體意見:詳見《采購方式專家論證意見書》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海南譽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地址: 海口市海秀大道18號海南教苑大廈308室
三、公示期限
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無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謝女士
聯系電話:0898-66277097
六、附件
專業人員論證意見(已上傳附件)
附件:點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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